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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8日電)因廣大興28號案聲名大噪的屏東縣議員洪慈綪,在選舉時因涉及賄選,被屏東地檢署提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審理,以沒有證據證明洪賄選,駁回檢方的起訴。 屏東地檢署日前起訴洪慈綪,指洪慈綪與琉球鄉長陳隆進去年11月間透過陳姓樁腳交付金額給選民,言明支持對象,而對洪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陳隆進6日被屏東地方法院宣判當選無效,洪慈綪當選無效之訴今天宣判,法院指出,沒有證據證明洪慈綪與陳隆進有共謀賄選,駁回檢方的起訴。 洪慈綪表示,她一直對自己的官司很有信心,對於事情發生後,很多關心、支持她的選民,可以給我們安慰。 檢方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視判決理由決定要不要提出上訴。1040708EB743FDC3DAAF4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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