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今年增訂十二歲以下兒童不能單獨施放,否則罰家長三千至一萬五千元,防範兒童傷亡。農曆年快到了,不少人會燃放爆竹或煙火增添過年氣氛,記得要遵守規定以免被罰。

每逢中秋節、元旦跨年或農曆過年期間,常發生民眾燃放爆竹煙火,引發住宅或雜草火警,讓消防人員疲於奔命;還有民眾深夜時段在市區放鞭炮,擾人清夢。台中市政府五年前訂定「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通過,減少亂象。

多年前有名幼童獨自施放煙火時,疑靠近查看是否點燃,遭煙火擊中頭部死亡。消防局在自治條例增訂十二歲以下兒童施放爆竹煙火,若沒有大人陪伴,可處罰家長,市議會通過後今年起實施。

台中市全人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彭淑燕表示,小時候家中就曾有人玩爆竹被炸傷,市府限制兒童不得單獨施放爆竹,且有罰則是對的;新規定除靠市府宣導,學校也應該納入教材,教育小朋友注意自身安全。

市議員江肇國說,爆竹煙火施放管制增加項目是要避免發生意外,規定是否適當要上路後才能知道效果。製作團體服市議員吳瓊華指出,新增條文已獲議會審議通過,市府要多宣導,以免讓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受罰。

消防局指出,爆竹煙火管制條例規定午夜零時至清晨六時禁止施放飛行及升空類爆竹煙火,也不可在人群聚集處、住宅區或以傾倒等方式危險施放,違者可處三萬至十五萬;民眾發現有人違法燃放鞭炮可打「一一九」報案,去年已有凌晨燃放鞭炮開罰案例。

消防局科長潘德倉說,升空類與飛行類爆竹煙火因射程較遠不易掌控,尤其是飛行類的沖天炮最常引發火警。常有廟會或民眾在市區燃放沖天炮,飛到民宅引燃衣服等物品釀災,台中市就曾有數間頂樓加蓋鐵皮屋因沖天炮燒毀案例。

>施放大量爆竹煙火或焰火彈等專業煙火,依規定也要在五天前到消防局申請專案許可才能施放。更多udn報導:表哥愛上表妹 不顧一切想...?搭機遇「屁王」乘客請空姐廣播說...5AF282DCCDDE56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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